今后要继续加强拼音教学,逐步扩大《汉语拼音方案》的应用范围,并研究、解决使用中的实际问题,如汉语拼音的同音字和同音词的区分,汉语拼音正词法的标准,汉语拼音技术应用中的标调法等。” 刘导生的这段报告,反映了我国政府对于拼音的基本政策,这个政策一直保持到现在,没有改变。十分明显,这个政策不同于新中国建立初期...
汉语拼音的政策调整
80年代中期,为了适应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新形势,我国在拼音化的政策上做了调整。 1986年1月,当时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主任刘导生在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上的报告《新时期的语言文字工作》中指出:“关于推行《汉语拼音方案》。应该强调,《汉语拼音方案》是国家指定公布的法定标准。它的制定是历史经验的总结,公布之后已经在国内外广泛应用。《汉语拼音方案》有深厚的历史基础和群众基础,是一个科学实用的方案,我们应当努力推行,而不应当另起炉灶;要想用其它方案来取代,事实上难于办到。继续推行《汉语拼音方案》,是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客观需要。今后要继续加强拼音教学,逐步扩大《汉语拼音方案》的应用范围,并研究、解决使用中的实际问题,如汉语拼音的同音字和同音词的区分,汉语拼音正词法的标准,汉语拼音技术应用中的标调法等。” 刘导生的这段报告,反映了我国政府对于拼音的基本政策,这个政策一直保持到现在,没有改变。十分明显,这个政策不同于新中国建立初期我国政府对于拼音的政策。 1951年,毛泽东曾经指示:“文字要在一定的条件下加以改革,要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化方向”。直到1984年2月1日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给国务院关于文字改革工作座谈会情况的报告里还说:“会议认为,我国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仍要坚持文字必须稳步进行改革的方针,走世界文字共同的拼音方向,但这并不影响汉字的继续存在和使用。”拼音化方向一直是我国语言文字政策的一个内容。 刘导生的报告完全没有提毛泽东指示的“拼音化方向”,只是谈到扩大拼音方案的应用范围。这意味着,我国政府放弃了毛泽东提出的“拼音化方向”的政策,汉语拼音不再被看作文字,而只是被看作是一种辅助汉字的工具。汉字是正宗的、法定的文字,而拼音不是法定的文字。因此,自1986年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以来,拼音与汉字就不再处于平起平坐的地位,拼音的地位是从属于汉字的,它不再是准备将来代替汉字的拼音文字。这个调子明显地比毛泽东的调子低了许多。 在1986年5月31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纪要》中更进一步明确地指出:“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汉字仍然是国家的法定文字,还要继续发挥其作用。《汉语拼音方案》作为帮助学习汉语、汉字和推广普通话的有效工具,进一步推行并扩大其使用范围,但它不是代替汉字的拼音文字,可以用于汉字不便使用或不能使用的方面。关于汉语拼音化问题,许多同志认为这是将来的事情,现在不忙于作出结论。”这个纪要明确地说明了拼音的地位和作用。因此,用不用拼音完全取决具体情况的需要,绝对不是强制的,而汉字是法定文字,汉字的使用才是强制的。 在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期间,由于“拼音化方向”在政策上的变化,代表们对于“拼音化方向”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当时的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章太在《全国语言文字工作会议的总结发言》中特别对于“拼音化方向”作了如下的说明:“关于拼音化方向问题,代表们在讨论中有两种不同的意见,这也反映了社会上对这个问题的不同认识。比较多的同志赞成工作报告不提这个问题,认为这符合中央倡导的实事求是、注重务实的精神,容易收到实效,有利于新时期语言文字工作的开展,同时也有利于推动文字改革工作。另外一些同志则认为报告中的有关表述,虽然是现实的,可行的,但总觉得对拼音化方向不加以正面表述,是一种后退,调子低了,可能对今后工作开展不利。我们对这两种意见进行了认真的严肃的考虑、研究,仍然认为工作报告中的表述是符合实际的,是积极而又稳妥的,是前进而不是后退的。实际上我们在会前关于这个问题倾听过社会上的意见和专家的意见,也倾听过许多负责同志的意见。我们相信现在这样的表述,将会得到国内外更加广泛的赞同和支持,将能团结更多的人来做好新时期的语言文字工作,并且更好地完成过去还没有完成的文字改革任务,从而更有效地为我国的现代化建设服务。这里我们向同志们作个说明,刘导生同志的工作报告中关于这个问题的提法,国家语委是事先请示过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同志的。大会期间同志们对这个问题的不同意见,我们也报告了党中央和国务院。昨天下午,国家语委接到了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这个问题的批示,同意刘导生同志工作报告中对这个问题的表述。希望同志们能很好理解。当然,对这个问题有不同的认识,这是正常的,也是可以讨论的,但希望这种讨论不要影响集中力量做好我们当前要做的主要工作。”这样,就把当时我国政府的政策变化的背景说得更清楚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一章第十八条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的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使用或不能使用的领域。初等教育应当进行汉语拼音教学。”这样,就从法律上确定了汉语拼音的地位和作用。汉语拼音在汉字教学中起了很好的作用。80年代初期开始的一项小学语文教学改革实验――“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简称“注提”。儿童首先用一个月左右学好汉语拼音,然后充分利用汉语拼音来帮助识字,从一年级开始就进行听说读写的全面训练,寓识字于读写之中,用汉语拼音阅读和作文,在阅读和作文中逐步增加汉字,最后达到全部用汉字阅读和写作。通过生动活泼的语言实践活动,促使学生在语言、思维、智力各个方面都得到和谐的发展。这项实验在全国进行,并编写了“注音识字,提前读写”的教材。 政府对拼音化的现行政策如上所述,但政府表示还可以讨论,所以,在我国的学者中,还有一些公开主张“双文制”(digraphia)的人,例如,周有光就主张实行“two-scriptsystem”(文字双轨制),冯志伟提出首先在计算机通信中实行“文字双轨制”,认为文字书写方式的改革应该先从信息科学做起来。政府对于这些持不同意见的学者并不干涉他们提出自己的意见和继续进行科学研究的自由。国家一级学会中国语文现代化学会受到国家教育部的大力支持,该学会的宗旨之一就是倡导和研究“拼音化”问题。我国政府这样宽松的政策,为“双文制”的研究提供了良好的条件。 关于双文制的想法,早在清朝末年的汉语拼音运动中就产生了,后来有许多、著名的学者都关心这个问题。郭沫若曾经说过:“我们可以预想到必然还有一段相当长的时期,让汉字和新造的拼音文字平行使用,在新文字的逐渐推广中而让汉字在大多数人民的日用中逐渐归于隐退,汉字的归于隐退,是不是就完全废弃了呢?并不是!将来,永远的将来,都会有一部分学者来认真研究汉字,认识汉字,也就跟我们今天有一部分学者在认真研究甲骨文和金文一样。” 茅盾说得更明白,他说:“我希望,至少我们的孙儿孙女这一代能够两条腿走路,既能用汉字写,也能用拼音字母写,听报告作笔记,用拼音字母写,会比汉字写得快。如果可能,还能用上拼音字母的打字机。这样该是多么幸福呢!我并不幻想,在不远的将来,就可以废除汉字(方块字);然而即使在百年之内或在百年之后还要用汉字,让我们的子孙的一代能用‘两条腿走路’又有什么不好呢?” 郭沫若和茅盾生活的那个时代,计算机还没有普及,他们大约也没有使用过微型计算机,更没有可能通过计算机去访问互联网的网络、在网络上自由地漫游,但是,他们当时就已经慧眼独具地看到了双文制的好处,如果他们今天还健在,一定会举双手赞成在计算机通信中首先实行双文制的建议。 我们应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一章第十八条规定,学好汉语拼音,用好汉语拼音,让汉语拼音在信息时代发挥更大的作用。
2016-05-09